驻内蒙古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事指南(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2021年)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监察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
2.《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库〔2004〕1号)
3.《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库〔2006〕96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财库〔2007〕53号)
5.《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210号)
6.《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
7.《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代保管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67号)
8.《财政部关于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的通知》(财库〔2019〕48号)
二、管理范围
中央各部门所属驻内蒙古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财政预算单列的企业集团总公司。
无财政预算拨款的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及所属单位、政企合一的单位,无财政预算拨款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各种中心等社团组织,已取消与行政机关主办、主管、联系或挂靠关系的单位,均不属于银行账户管理范围。
三、账户类别
(一)审批类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外汇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审批类账户开立、延期、变更银行或账号需报监管局审批,由监管局开具《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
(二)备案类账户:主要包括党费账户、工会经费账户、房改资金账户、离退休经费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和其他备案类账户。
备案类账户开立、延期、变更银行或账号不再报监管局审批,自行完成后向监管局备案即可。
四、报送资料
(一)账户开立。
中央预算单位在开立或延期审批类银行账户、变更审批类账户开户银行或银行账号前,应报送“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正式行文),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签章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TXT格式电子数据(刻录光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开户的理由,包括新开账户的名称、用途、使用范围,开户依据或开户理由,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中央预算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开立基本账户的,应提供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
2.开立外汇账户的,应提供主管部门的开立意见及拥有、使用外汇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提供主管部门开立意见及根据账户具体用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账户备案。
中央预算单位在发生下列情况时,需按规定进行备案:
1.审批类账户开立情况备案;
2.备案类账户开立;
3.单位名称变更,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
4.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地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变更的;
5.因开户银行原因变更银行账号,但不改变开户银行的;
6.其他按规定不需报经财政部门审批的变更事项。
备案时,需报送“银行账户备案情况说明”(正式行文),本单位签章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体现开立、变更账户具体信息的佐证材料(如开户许可证、账户流水单等),TXT格式电子数据(刻录光盘)。
“银行账户备案情况说明”应说明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备案的具体信息、变化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三)账户撤销。
预算单位撤销账户后,报监管局进行账户撤销备案。主要包括:银行账户到期撤户、迁址撤户、单位注销或被合并撤户、换行撤户以及其他撤户。
撤户时,需报送“银行账户撤户情况说明”(正式行文),本单位签章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撤户结算证明材料,TXT格式电子数据(刻录光盘)。
“银行账户撤户情况说明”应说明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撤户的具体信息、撤户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四)账户年检。
从所有驻内蒙古中央预算单位中按照50%的比例抽检,具体年检名单以当年通知为准。报送资料包括:年检申请报告(正式行文)、本单位签章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TXT格式电子数据(刻录光盘)、上年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及其他资料。
“年检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本单位及汇总申报的下属单位该年度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变动情况,上年度年检不合格账户的整改情况。
五、报送方式
办理业务时,需由驻内蒙古自治区的主管部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所属下级单位的资料预审并汇总后报送监管局。
六、联系方式
驻内蒙古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由监管局监管二处负责。
联系人:仓笑飞 联系电话:0471-4192497
七、软件下载
各单位可登录“财政部官网”-“下载中心”中下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单机版”及相关操作说明。网址:http://www.mof.gov.cn/zaixianfuwu/xiazaizhongxin/yhzh/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