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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传达和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123日,内蒙古监管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及时传达和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情况,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会议认为,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年之际,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总结和回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过去五年的工作,并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工作的目标要求,对推动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会议对学习石泰峰书记所作的报告和相关讲话进行了布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石泰峰书记报告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和自觉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开展财政监管工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稳定向前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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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