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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提高站位 练强本领 勇做财会监督“尖兵”

按照组织安排,我于5月22日至31日参加了财政部财会监督检查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暨财会监督人才库(监督检查方向)首批学员第二次集训。

本次培训聚焦落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立足当前财会监督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设计了培训课程,既有对政策出台背景、政策条款内涵等的深入解读,又有具体监督方法典型案例的介绍;既有对宏观经济形势、财会监督环境、依法监督等情况的分析,又有对加强法制建设、防范风险等对策的探讨;既有讲授性的经验分享,又有激发思想碰撞的论坛研讨。10天的培训,时间安排紧凑,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多样。通过培训,我既深化了对财会监督意义的认识,强化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又吸收了专业能量、补足了能力之钙,对提升新时代财会监督效能有了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进一步明确了财会监督的新定位,增强了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定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培训期间,通过聆听财政部相关司局领导的授课,进一步认识到,当前,党中央对财会监督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职责定位之高前所未有,财会监督面临的机遇也前所未有。作为财会监督干部,要站稳政治立场,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引领,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财会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识到财会监督虽然监督的是经济问题、经济责任,但反映的都是政治问题、政治责任,要善于从政治的角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

(二)增强使命担当,深刻认识准确领会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刘昆部长指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是完善党的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财会监督要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要求我们财会监督人必须心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内涵体系、原则机制和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发扬斗争精神,练强斗争本领,踔奋发,勇毅前行,以务实的行动,答好新时代财会监督“答卷”。作为财会监督人才库第一批学员,更要切实当好财会监督的“火种”,勇做财会监督的“突击队员”。

(三)增强主动意识,对标财会监督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补齐能力短板。财会监督对象涵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监督内容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多样性、复杂性,均对财会监督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要求我们要全面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补齐专业知识短板及时掌握新情况、新动态,跟进调整监督思路、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针对性开展相关问题研判,提高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实施监督的精准性;另一方面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信息化监督技术的应用能力,强化适应大数据、信息化监督环境的监督技能,拓宽监督数据搜集渠道,提高数据分析能力,不断夯实财会监督“基本功”。

二、进一步深入学习了财会监督相关知识,开拓了眼界、增强了本领

(一)针对性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依法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监督。依法监督既是履行好财会监督职责、当好“守夜人”的必备素质,也是避免监督风险的根本要求。本次培训,财政部相关司局深入解读了与财会监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方式说明法规条文的应用场景,对财经法律法规进行了一次现场的宣讲,切实增强了我对依法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相关法规条款理解的深度,提高了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相关法规条款的精度,提升了依法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但客观地看,在依法监督的现实要求下,还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等的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监督本领。

(二)深刻认识当前财务舞弊的形势和趋势,拓展了财会监督的眼界。对当前一些财务舞弊案例,我们一般只限于了解大体情况,深入研究较少。在上市公司案例分析、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案例分析等课程中,授课老师以“解剖麻雀”的方式,选取一些涉及不同行业、不同业态的典型重大财务舞弊案例,对造假背景、造假手段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监督检查思路、具体检查方法等进行了详细介绍,特别对发现疑点、找出突破口的技巧予以分享。通过对课程的学习,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当前企业财务舞弊的各种可能路径,拓展了实施财会监督的思路,掌握了可资借鉴的有效经验。与此同时,我深感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必须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必须有“能力不足”的危机感,持续加强学习、努力增长才干、勇于守正创新,这样才能做到监督思路的“与时俱进”、监督成效的“可圈可点”。

(三)学习借鉴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有效做法,启发了工作思路。当前财会监督正在稳步推进,但各地基于主观认识和客观条件等不同,推进的进度和成效还有一定差距。在培训期间的多次研讨中,学员毫无保留地介绍本地区、本单位的做法,分享加强财会监督的有益探索和思考,一些参加过重大案件查处的学员还详细介绍了检查过程、检查方法。学员坦诚分享、深入讨论,互相启发、互学互鉴,自行补齐当前监督思路、监督方法、监督手段等方面的“短板”,实现了工作思路上的“集众智、汇众力、促发展”。

    三、对提升新时代财会监督效能的几点思考

(一)财政部门主责监督需盯紧“事前”“事中”环节,充分发挥“监器”“警示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财政监督,不但可以保障财政资金的正确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而且可以发挥国民经济“监测器”和“警示器”的作用,及时分析和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财政部门实施财会监督应端口前移、防线前置、靠前发力,突出监督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通过大量地占有数据和针对性分析,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预警和分析研判,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等方式,及时筑起问题“防火墙”“阻断器”,将问题消灭于萌芽、防范于未然。

(二)加强财会监督队伍的系统性建设,夯实财会监督的人力基础。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基础和支撑作用,首先必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从目前情况看,财政部门、有关行业部门、单位内部相关机构等各监督主体,专职财会监督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基层部门和单位财会监督人员极度缺乏,且主观能动性不强,能力素质不高,远远无法适应财会监督工作需要。需将财会监督队伍建设作为加强财会监督的第一要务,统筹谋划和推动落实,选强配齐财会监督机构和人员,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和培训培养方式,提升财会监督队伍总体战斗力,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左右协同、上下贯通的财会监督局面。同时,要明确财政部门内部非专职财会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财会监督的意识,在财政部门内部形成监督合力。

(三)适应大数据时代财会监督的现实环境,分类建设财会监督信息平台。财会监督对象广泛、特点各异,且在运营管理中普遍实现了高度的数字化、信息化。作为财会监督主体,单纯依赖人力,既无法实现监督对象的广覆盖,也难以确保监督质量有深度。必须加快建设监督信息化平台,加强大数据在财会监督中的应用,实现“电脑”与“人脑”在财会监督中的有效结合,逐步提升财会监督的综合效能。

(四)建立发现问题与成果应用的闭环,切实提高财会监督的权威。财会监督权威性的确立,既需要强大的发现问题能力,更需要有效的成果应用。要分类制定不同财会监督对象、财会监督事项、违规违纪问题的成果利用制度和办法,实行纠正问题与严格惩戒并用的成果利用措施。对于预算单位,加强监督成果与下年预算的挂钩机制,并视问题性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倒逼遵守财经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与此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成因,通过健全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等,堵塞制度和执行层面的漏洞。对社会经济主体、个人,要进一步加强惩戒,通过加大惩戒的力度提升财会监督的威慑力。(内蒙古监管局郝咏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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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