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局领导带队到察右前旗开展扶贫项目资产使用情况调研工作
解决实际问题,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并作为在全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内蒙古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和系统谋划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近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柳萌同志带队赴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就扶贫项目资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作用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看资料、走项目、进地头、互交流。重点实地察看了农业加工龙头企业、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和扶贫车间等扶贫产业项目,并与部分企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当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使用现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的作用、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潜在的风险隐患以及政策建议。
座谈交流时,调研组与当地有关人员围绕调研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共同厘清理念思路,促进思想碰撞,达成观点共识。调研组一行了解到,近年来察右前旗通过产业类项目带动,不断壮大优势特色产业规模,解决农村闲置劳动力、增加就业岗位,持续提升集体及农户经济收益,不断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致富;通过公益类项目建设,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了人居环境,增强了农民群众幸福感。与此同时,也面临着公益类资产管护不足、经营类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柳萌同志在调研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各地实施了大量的扶贫项目,形成的大规模扶贫资产,既是脱贫攻坚成果的积累沉淀,也是乡村振兴发展的物质基础,应充分挖掘潜力,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作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权责明晰、公开透明工作原则,明确所有权,确保扶贫资产权属清晰、管理责任到位;明确经营权,鼓励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管理经营模式;明确收益权,让扶贫资产集约运行,从分散式增收向整体性致富转变;明确监督权,落实资产长效运营管理的监管主体责任,确保资金项目资产在阳光下运行。要充分保障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同时要增强依法管理意识,规范管理行为,补足管理漏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下一步,调研组将按照深入、客观、务实的原则,选择部分旗县继续开展实地调研,达到了解真情况、解决真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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