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坚持“一二三”工作法 扎实开展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
增发国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今年以来,内蒙古监管局自觉提高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一二三”工作法扎实开展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为增发国债政策目标高质量实现“保驾护航”。
一、坚持一条主线,把握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内涵
以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国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主线,准确把握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内涵。一方面,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会增发国债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增发国债监管的政治责任感。另一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局领导靠前指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全局胸怀“国之大者”,充分认识做好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斗争意识、强化斗争本领,保持“起步就起跑”的奋进姿态。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赴实地开展监管调研,“解剖麻雀”式了解增发国债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工作相关情况,针对性制定监管计划,及时完善监管思路,确保组织有力、保障有序。
二、坚持二驱联动,凝聚联合协作监管合力
在工作中积极向部预算司汇报工作进展,请示所遇到的困惑和难点,确保工作“不跑偏、不走样”,同时积极与局内处室和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不断扩大工作成效。一方面,全局统筹,提高监管效率。考虑到内蒙古自治区地域面积广、东西跨度大等特点,为确保2024年实现全区增发国债项目监管全覆盖,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监控流程、重点监控内容、人员分工等事项。局党组统筹安排局内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责任制管理,并将具体国债项目现场核证(查)纳入各处室出差计划,加强监管培训,举全局之力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核证(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专班具体抓、全局上下共同抓的有力监管模式。另一方面,横向协同,凝聚监管合力。主动对接自治区发改、财政、林草、农牧等部门,及时获得分领域、分地区具体项目清单,建立监管项目台账,确保监管无遗漏。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参加工作布置会、业务调度会,及时向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反馈各部门以及盟市、旗县增发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针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不合规、分解下达不及时以及系统数据填报数据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或提出整改措施,为保障增发国债资金发挥效益打实基础,确保增发国债承载的中央重大政策目标高质量实现。
三、坚持三大重点,切实提升国债资金监管工作质效
一是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转变以往从资金管理使用开始监管的工作模式,前置审核端点,将项目申报审核环节作为监管重点,关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审核流程的规范性以及政策实施的准确性,确保资金分配规范、准确,针对多申报资金等问题向上及时汇报,对下及时提醒纠偏,站好前卫哨,充分发挥“哨兵”作用。二是重点关注分阶段项目的差异性。区分不同建设状态的项目特点,针对于新建项目,重点核查前期各类审批手续完成情况,关注是否能达到承诺开工进度;针对于在建项目,主要关注是否重复申报资金,是否超范围支出等问题,特别关注前期到位资金是否已经覆盖需求,避免国债资金重复支持,形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三是重点关注项目实施的难点和风险点。充分了解增发国债项目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基层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遇到的现实困难、风险和疑惑,与地方主管部门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既提出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同时以监管月报、专题材料的形式及时向财政部反馈报送,为财政部及时调整、明确相应政策和下一步资金安排建言献策,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政策目标有效实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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