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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赴盟市旗县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和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监管局赴盟市开展专项工作期间,安排工作组组织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12个盟市所辖各旗县区财政部门进行了专题座谈宣讲工作。参加座谈会的有各地区各级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预算、国库、财、会计等科室人员。 

   

  工作组高度重视此次宣讲工作,组织同志逐字逐句学习《意见》全文结合财政部答记者问的报道、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等内容,深入学习讨论,加深了财会监督工作的理解。 

在座谈宣讲过程工作组对《意见》出台的政策背景、主体内容、重要意义进行了宣讲解释,提出了学习宣传贯彻的建议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领会《意见》深刻内涵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体现了新发展理念。一定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职能定位,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财会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全面地开展对各类经济行为的财会监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意见》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级政府要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对下级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 

  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财会监督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引导,形成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对各级预算单位的宣传力度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对预算执行、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代理记账企业等事项的财会监督,构建起资金使用安全合理、行业发展健康规范的良好环境。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 

  四是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监督,确保本级财会运行规范,操作规范加强单位内部督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督,落实对会计人员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监督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系统中增设查询接口,便于及时有效的共享相关监管信息,加速提升财会监督专业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座谈宣讲工作加深了各级财政部门对财会监督工作的认识参加座谈宣讲的基层财政部门同志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财会监督的内涵、定位、要求、体系、机制和重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财政部门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指引和更为扎实的理论指导。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财会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做深,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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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