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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运用“一二三四”工作法 推动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内蒙古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发挥就地就近优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做到“四个坚持”,运用“一二三四”工作法,强化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积极发挥“哨兵”“探头”和“参谋”作用,推动地方财政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围绕一个中心,把方向定“准”

 局党组将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作为全局重点任务来抓,围绕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这一中心,把握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推进财政运行监管工作落实落细全体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监管局“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内涵,切实转变工作重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分析,抓实地方财政运行评估,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完善制度,强化两项保障,把基础夯“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协调重要事项,研究审定专题材料,明确重大问题定性和处理原则,统筹全局力量落实。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全局实施对青年干部“传帮带”行动,开展综合业务培训,促进跨处室业务交流;处室内部强化日常学习和总结,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解读、专项工作经验总结等;利用好学习强国、财政干部教育等线上平台以及财政部举办的各类培训,强化自学提升。全局逐渐形成党组带头学、处内集中学、个人自主学的浓厚学习氛围,为更好开展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落实财政部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开展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方式方法和程序,细化了监管内容,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保障分析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紧贴基层,聚焦三项重点,把情况摸“清”

一是聚焦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制定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实施方案》。局党组统一部署,统筹全局力量,开展综合监管,重点了解留抵退税政策等各项减税、缓税和降费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微观市场主体的实际受益效果;跟踪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推动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评估减税降费政策对基层“三保”和财政运行的影响。

二是聚焦重点地区财政运行情况。在依托财政运行监测系统关注全区各旗县的“三保”可用财力、收入支出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监测联系点,重点关注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等问题,定期分析研判联系点财政运行情况。

三是聚焦重点事项,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密切关注县级“三保”执行、库款保障、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影响地方财政运行的重要事项。按月收集全区各旗县的财政运行分析研判报告,认真梳理形成月度分析评估工作台账,对旗县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立体画像”。通过开展县级“三保”运行监管,督促地方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通过开展旗县库款保障能力和暂付款监管,督促地方保持合理库款水平。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督促地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四、坚持优化方法,紧抓四项工作,把质效提“高”

一是探索建立动态排序的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综合考虑县级“三保”负担、财政困难程度、债务风险水平、暂付款规模、库款保障水平等因素,选定具有代表性的评价指标,分析评估每个旗县财政运行状况,逐步实现对全区每个旗县财政运行情况有量化直观的了解。

二是加强协作交流,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内部协作,实施综合监管。推动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与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直达资金监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的相互融合,互补性提供监管线索,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专班,通过专班引领、跨处室融合,推动分析工作和监管工作相互促进。强化部门联动,拓宽信息渠道。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建立了四部门会商协调机制,与呼和浩特海关、自治区税务局分别建立协同共建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共享工作成果,更好服务中心工作。纵向下沉,联通基层财政。与重点监测旗县建立了联系机制,定期收集财政运行相关资料。此外,发挥历年来局挂职的干部信息渠道作用,借助他们身在基层、了解实情的优势,增强监管信息来源的真实性。

三是注重点面结合,推动监管精准发力。依托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平台、直达资金监测平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业务系统,通过查阅账册、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非现场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分析评估。注重点面结合,在对全区财政经济形势、财税体制、财政收支、债务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总体分析评估基础上,结合各地财政运行突出特点,深挖重点事项,对发现的异常数据和线索,对比分析,多方验证,提升监管穿透力。

四是注重成果应用,当好参谋助手。强化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监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地区及时提醒,督促整改,重点情况及时上报财政部,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关注,受到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注重剖析原因。发挥“预测预警”和“分析评估”职能作用,由点及面,由表及里,深入分析政策层面和执行层面产生问题的原因,为完善政策和规范管理提供意见建议。注重跟踪问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扩大监测范围,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下一步,内蒙古监管局将继续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将日常监管和专项调研有效结合,深化与财政、税务和人行等部门的联合会商工作机制,落实重点监测县区联系点制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推动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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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