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内蒙古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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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认真贯彻财政部会议精神
努力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管的能力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内蒙古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部署,要求相关处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意见》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刘昆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开展研讨

  组织相关处室同志对照《意见》逐条进行学习,重点围绕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具体措施,就如何在财会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刘昆部长讲话要求进行讨论。通过学习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监管局职责定位,立足内蒙古实际,综合运用各项监管措施,按照职责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推动构建多方监管合作机制,助力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共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提升财会监督能力,整合监管力量

  一是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升财会专业水平。针对内蒙古监管局财会监督工作中干部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以高素质专业化为导向,推进精准化教育培训,注重培养干部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引导干部坚持自我学习,注重自我培养,在业务精湛上做表率,努力成为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做到在监督过程中对政策理解要到位、宏观把控能力要强。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发挥好监管局在财会监督中的统筹作用,建立起与自治区财政厅、注协、证监局及审计等其他监管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打通渠道,多部门多维度共同发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全面了解情况。对驻区内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摸清执业资质、人员数量、收入情况、服务企业数量、服务企业类型等情况,夯实监管基础。二是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结合驻区实际,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日常监管,丰富监管手段,加强监管频次,督促提醒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坚守住诚信操作底线、筑牢法规红线;持续跟踪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有效执行情况,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监管与服务并重。全面对照《意见》要求,围绕制约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提升的突出矛盾,针对规范银行函证业务、一体化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重点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好监管局就地就近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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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