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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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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四个强化”
不断提升中央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监控工作质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驻地中央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内蒙古监管局以财政授权支付监控为重要抓手,从四方面发力,提高思想认识,优化监控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升授权支付监控工作质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史、财政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2021年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文件,及时掌握中央有关加强执行预算的精神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引导,强化行动自觉,将中央单位授权支付监控工作作为认真贯彻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抓手、落实勤俭节约精神的重要载体、实现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不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控行为。深入研究《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及国库业务监管规程等文件,研究制定局内授权支付监控操作规程,不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规范疑点核实方式,统一问题处理标准,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反映问题建议,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持续推进授权支付监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强化业务联动,实现同频共振。充分利用预算监管各环节信息,与授权支付预警信息多方位“互联”,形成监管合力,促进良性循环,提升整体成效。一是与预算编制信息互联,关注是否存在未按预算批复,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超范围或超标准支付的现象;二是与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互联,关注是否存在擅自开立、漏报瞒报、不履行手续的银行账户;三是与直接支付审核工作互联,关注是否存在超出限额或通过化整为零、人为拆分等方式规避制度规定的问题;四是与决算审核工作形成互联,通过对分类科目、支出渠道等内容进行监控,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四、强化结果运用,做到举一反三。内蒙古监管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控中发现的违规支付行为,一是建立违规事项台账制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实现清查见底、一月一清、不留死角;二是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对于多次发生相同问题的,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报,反馈违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强化约束,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举一反三;三是对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并向财政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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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