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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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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深入学习
认真谋划确保2021年监管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监管局推进法定职责有效落地的关键一年。内蒙古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和讨论,认真研究谋划年度重点工作,确保2021年监管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一、深入学习讨论,准确把握新要求。一是局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和刘昆部长、程丽华副部长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局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更加注重以“政”领“财”,把准财政监管工作方向。二是各处室认真组织开展《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在财政部统筹协调指导监管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领导下自主运行、依法履职的内涵实质,真正落实部领导关于“切实转变工作思维,摒弃‘等、靠、要’思想”的要求,提升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前瞻性。三是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要求全体干部统一思想认识,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部党组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高度,凝心聚力,做好2021年财政监管工作。通过学习讨论,全局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为做好2021年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认真研究谋划,厘清工作思路。一是局领导深入每个处室,参加2020年度工作总结述职会,总结工作成绩,并从更好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的角度出发,查找缺点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召开专题务虚会,局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围绕新的一年如何提升监管工作成效,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和内蒙古监管局工作实际,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梳理形成新工作思路。三是召开局长专题办公会,听取各处室负责人汇报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和主要思路。局党组结合全面落实财政监管工作的新定位和新要求,提出“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抓住重点、突出成效、持续推进”的工作思路。夯实制度基础,逐步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打牢监管基础,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健全监管台账、制定相应的监管重点和目标要求。提升干部素质,推动每位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努力成长为行家里手。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机关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外部协调,统筹运用各方面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树立“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推动管理”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问题整改的督促和跟踪,推动财政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方向任务。2021年,内蒙古监管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及部领导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紧盯财政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奋力进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实党建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思想教育,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监督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调研了解自治区落实减税降费等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加大直达资金监控力度,按照“扩大范围、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强化支撑”原则,盯紧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确保有效发挥直达机制政策效果。四是深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五是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重点关注地方“三保”情况。六是探索开展金融监管,摸索对属地中央金融机构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情况的风险监测,关注各类金融风险隐患。七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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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