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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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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凝神聚“力”强举措
推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提质增效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支农惠农政策。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要把群众利益摆在突出位置,从产业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出台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近年来,内蒙古监管局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新途径,主动作为、强化监督,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工作质效。

  一、抓党建融合,提升“引领力”。内蒙古监管局注重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工作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一是以党建带动业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扎实开展农业保险政策实施情况专项调研,了解“三农”领域风险保障需求,增强服务意识,着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二是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日常监管中,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农业农村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力求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抓数据分析,提升“创造力”。内蒙古监管局以涉农数据分析为抓手,创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审核方法,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提质增效。一是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农业保险相关信息,如银保监局现场检查情况、财政部门粮食生产者补贴信息等,通过信息共享降低监管成本、放大监管成效。充分利用其他部门已有的涉农数据,如农业部门农村土地确权信息,通过比对厘清保险标的权属信息,解决农业保险基层数据失真问题。二是优化数据比对方法,采取点面结合、综合比对的方式,加强承保数据的逻辑性、真实性、针对性审核,创造性的既分析地区农业保险“大数据”,又结合涉农数据对承保情况进行逐级、逐项比对,通过“解剖麻雀”,将承保数量、品种存疑的列为延伸核查的重点,提升审核成效。

  三、抓实地调研,提升“执行力”。内蒙古监管局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农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实地调研。一是克服内蒙古地域辽阔、山高路险等困难,赴偏远牧区查看农作物生长状况,随同农业部门专家进行种植业查勘定损,到保险机构经营场所、种植养殖地点、养殖业无害化处理场所等地进行现场监管,了解农业保险业务全流程。二是走访不同盟市、旗县的财政、农牧部门及其下设的农技推广中心、经管站、动物防疫站,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等多家单位,与相关部门单位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当地种养殖情况、灾情鉴定标准、专家资质、证明开具及养殖业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调研各方在农业保险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采取定向与随机走访结合、明察与暗访同步的方法,既查保险档案资料又看实际种养殖情况,既进行入户调查又开展电话回访,并结合数据分析结果,有针对性的向投保农户调查,重点关注农户参保意愿、风险保障水平及承保理赔真实性,了解农业保险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的实际成效。

  四、抓部门协作,提升“战斗力”。内蒙古监管局充分发挥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同作用,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工作执行力度。一是与地方财政部门协作,强化资金监管。内蒙古监管局监管四处与财政厅地方金融处加强农业保险业务对接,以合规性为基础,规范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统一发函明确有关要求,以资金绩效为导向加强资金监管,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定期监控资金拨付情况,共同督促纠正资金拨付使用相关问题,力求把握制度要求、减少执行偏差,确保中央财政政策落到实处。二是与其他监管部门协同,实现齐抓共管。内蒙古监管局立足于职责定位,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指导,积极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银保监局、农牧厅、林草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地方农业保险协同监管机制,搭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定期通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问题。

  五、抓成果利用,提升“影响力”。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的成果运用方面,内蒙古监管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通报、建言献策,放大工作成效,提升监管的影响力。一是召开通报会议,扩大现场监管成果。召开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情况通报会,通报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中发现问题,邀请财政、农牧、银保监部门和相关保险机构有关人员参会,促使有关保险机构提高认识、规范行为,增进监管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扩大监管局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二是上报信息材料,向财政部提出政策建议。内蒙古监管局注重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工作思考及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剖析问题困难,近几年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情况调查》《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政策成效、问题和建议》等多篇专题材料上报财政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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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