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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做到“四个抓实”
着力提升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成效

  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是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到绩效自评落实的全链条体检,能够全面了解基层扶贫项目组织实施及绩效管理的全貌。近期,内蒙古监管局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抓实”,着力提升抽审成效,努力推动地方进一步提升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一、抓实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深入。一是强化组织方式。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抽审工作,内蒙古监管局专门对工作做出部署,分管局领导直接抓,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提示重点关注事项。同时,调配相关业务处精干力量投入到审核工作中,为抽审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细化抽审方案。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要求,内蒙古监管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实施方案》,对抽审内容、关注重点、工作方式等方面内容进行细化,为做好抽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遵循。

  二、抓实工作实施,确保抽审质量。一是注重程序,严格工作规范。以工作方案为根本遵循,在了解自治区绩效自评填报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抽审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及时下发审核通知,与被抽审旗县相关部门建立对接,明确告知审核重点和相关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审核过程中,通过查阅系统内项目自评情况、审核书面材料等方式,对绩效管理组织实施、绩效自评质量等内容开展重点审核,确保程序规范严谨。二是强化沟通,确保客观公正。对内,各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存在的疑惑或问题及时交流沟通,统一标尺,确保审核结论统一规范。对外,就审核发现的绩效目标填报不完整、不规范、不合理,以及绩效自评结果和预算执行数不准确等方面问题,及时与被审核单位沟通,并帮助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充分听取被审核单位的意见,取得被审核单位的认可,确保审核结论客观、准确。

  三、抓实政策宣讲,服务绩效管理。抽审中了解到,基层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绩效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且专业能力不足;绩效管理对具体工作的考核、制约作用有限,绩效目标尚没有成为指导实际工作的指引,就绩效论绩效问题比较突出。针对上述问题,内蒙古监管局努力做好政策“宣讲员”。一是注重对具体业务的讲解,现身说法,剖析具体案例,指出问题所在,讲解政策规定,示范正确的做法,以此加深相关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以及对绩效工作的认识。二是注重对实施绩效管理重大意义的宣传,提请基层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落实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将绩效管理嵌入业务工作之中,切实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特别在当前财政收入与支出矛盾突出的时期,要通过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抓实以点带面,提升抽审成效。针对绩效自评抽审发现问题,内蒙古监管局及时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共同剖析问题成因,要求其督促被抽审旗县认真整改,并以本次抽审发现问题为样本,“举一反三”,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对2019年自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整完善2020年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同时加强与基层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指导和宣讲,实现横向、纵向同心共力、同频共振,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为切入点,带动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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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