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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坚持”扎实做好中央预算执行监管工作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内蒙古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按照财政部要求,在加强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创新方式,多措并举,通过“四个坚持”认真开展中央预算执行监管工作。

一是坚持松紧有度,持续做好动态监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财库〔20203号)要求,厉行节俭节约,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整改落实,重点关注春节前各单位支出情况,加大对预警信息的非现场核实力度,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时期的特殊情况,区别对待防疫支出,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确保支出真实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客观、审慎处理疑点信息,全力保障各单位疫情防控支出需求。

二是坚持灵活多样,提高决算审核效率。我局在收到2019年度部门决算审核通知后,第一时间与被审单位进行沟通,充分了解被审单位管控现状,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更加安全、有效的工作方案。以稳妥、安全、高效为原则,主要审核网上发送的电子资料和传真过来的纸质资料,并采用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工作交流,通过“非现场、不见面”的审核方式,做到既不增加防疫风险,又不降低审核质量。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充分考虑各单位返工复工时间等客观因素,调整银行账户年检资料报送时限,将资料报送时限延后至2月底,压缩监管局自身审核时间,缓解各参检单位压力。及时调整银行账户日常管理模式,适当简化了审批流程,缩减了报送资料清单,降低了纸质材料和签章要求,在保证工作程序和内控要求的基础之上,最大程度满足防疫期间银行账户管理需求。

四是坚持服务理念,加大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发挥监管局就近就地优势,及时向中央驻蒙预算单位宣传近期财政部出台的一系列文件通知,解读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等政策精神,确保政策顺利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要求各中央单位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05号)精神,将用款计划编报、结余资金管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等方面工作落实落细,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水平。

(内蒙古监管局仓笑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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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