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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五”工作法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刘昆部长在五部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有效发挥财政保障民生作用,我局守土尽责、主动作为,采取“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财政运行监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一、扭住一条主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其保障能力的发挥,对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局党组紧紧抓住自治区地方各级财政疫情防控保障水平这条主线,多次专题研究相关事项,与自治区财政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动各级财政加强“三保”和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促使其兜牢“三保”底线,管好用好疫情防控资金。

二、强化两个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疫情发生后,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部分同事因故在家隔离。在时间有限、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局党组指定一位分管副局长专项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由专门处室、专人、专岗负责收集信息,全面了解自治区各级财政运行情况。同时,要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家隔离期间脱岗不脱工作,为做好财政运行监控工作提供人力保障。二是强化纪律保障。局党组要求所有从事财政运行监控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要求大家在疫情面前敢于担当,将疫情作为作风建设的试金石,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现三个转变

在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我局主动顺应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财政运行监控工作思路:一是将监控工作重点由合规性监管向抗风险监控转变,力争及时发现影响疫情防控和“三保”经费保障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二是监管手段由核查向调查转变,更加注重发现问题形成的原因,搞清问题症结,为财政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三是监管方式由现场向非现场转变,充分利用电话、微信、政府债务、扶贫和“财信通”等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并加以分析比对,提高非现场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财政部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准备,研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政运行监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控目标、重点和相关要求,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加强协调,及时与自治区财政厅和相关盟市旗县财政局联系,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四是加强反馈,如实反映地方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和“三保”经费保障情况,及时向财政部和地方政府报告。

五、关注五个重点

一是关注疫情对自治区财政收入的冲击,了解受疫情影响,各级财政是否存在减收情况,掌握减收的数额及幅度;二是关注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了解各地收入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是否存在虚收空转情况;三是关注财政支出保障情况,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困难旗县“三保”是否实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支出是否得到足额保障;四是关注盟市和旗县国库资金周转情况,了解疫情发生后,国库资金是否存在周转不顺畅的情况;五是关注自治区各级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债务还本付息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偿还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内蒙古监管局王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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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