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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监管局:改变思路,创新方法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财政监管工作

  2月18日,内蒙古监管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疫情防控期间财政监管工作。会上,局党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根据疫情变化,改变思路,创新方法,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一、主动谋划。局党组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大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立足财政监管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为全面开展工作做足充分准备。时间不等人,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针对每一项监管工作任务都要抓紧研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二、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要积极作为,以“缓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得”的责任感,结合自治区实际,围绕重点,开展工作。聚焦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与自治区财政厅密切协作,及时掌握中央财政疫情防控资金下达情况,及时了解地方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出台情况,及时反映出现的新情况、新困难和新问题。聚焦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开展地方财政运行状况的调查研究,分析疫情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影响,及时向财政部反映报告。聚焦金融监管,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密切跟踪财政贴息资金申报情况。

  三、创新方法。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要科学调整工作手段,疫情防控期间,取消赴外地出差,杜绝外单位来人,全部改为通过电话、视频或网络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基层财政挂职干部,收集基层财政工作相关信息资料,并以此次为契机,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数据和信息搜集渠道。

  四、统筹兼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在开展财政监管工作中,要统筹兼顾,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执行好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内蒙古监管局高永扬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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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9日